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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不论去哪,我陪你 (第2/2页)
他的肩膀,在他耳旁低声说道:“怎么了?” “呵呵!”霍思傲笑了笑,若有所思抬手抚了抚她的长发,幽幽的说道:“你觉得,这么做值得么?” “什么?” 听闻他的话,高岚有些莫名其妙的挑起眉毛,直勾勾的看着他。 “跟着我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人!”霍思傲晃了晃脖颈,仰面叹了口气,说道:“有时候想想,真的对你挺不公平的!” “呵呵!”高岚低头笑了笑,抬手环住了他的腰身,依靠在他的胸口上,低声说道:“有什么值得不值得的,谁让我爱上你了呢!” 听闻这话,霍思傲的心里不禁一阵的感动,他这个从小没爹没娘在身边的孩子,他的童年是不幸的,被抓进黑狱之中受尽了折磨与欺凌,从小也见过太多的生死。 可以说他是个有些愤世嫉俗的叛逆少年,他嫉妒那些有家庭的人,他的心里甚至有些扭曲,甚至可以说有些变态,他将小时候的所有不幸全部归罪于这个社会。 但同时,他也渴望得到别人的疼爱,渴望让自己有一个温馨的港湾,现在他在高岚的身上找到了归属感,找到了家的感觉,有高岚的陪伴,他觉得现在哪怕让他立刻去死,他都知足了。 霍思傲舔了舔嘴唇,扶着高岚的脑袋亲吻了一下,沉了口气,说道:“我是一个。。。孤儿。”他想了半天才说出了孤儿这两个字,他有些自嘲的笑了:“我从小被关进了一个叫黑狱的地方,在哪里,没有人性,没有尊严,只有生存!” 他低头看了一眼正一脸好奇看着自己的高岚,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我五岁的哪年,苍叔让我跟两个孩子厮杀,赢得就可以得到食物,输的,就是死!” “那你赢了么?”高岚看着霍思傲,眼神有些迫切。 “呵呵!”霍思傲无奈的摊了摊手,说道:“如果没赢,我早就死了!” 将她一缕秀发攥在掌中把玩,嘴上悠悠的说道:“我说过,我不会在你面前撒谎,哪里的一切都不是开玩笑,我之所以能长这么大,可以说,都是别人用鲜血与生命为代价把我养大的!” 此言一出,高岚的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惊呼:“那你杀过多少人?” “呵呵!”霍思傲有些自嘲的笑了,清了清喉咙,说道:“我已经不记得了,可能是一千,也可能是两千!” “啊?”高岚的心房猛地一缩,一千?还可能是两千?那不是别的,那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啊,她现在有些不懂霍思傲倒地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那杀人在他面前岂不是跟剪指甲一样容易。 “呃。。。”高岚看着霍思傲的眼神,多出了一丝骇然,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看着她的表情,霍思傲已经猜出了她的想法,继续说道:“后来,我到了D市,成为了一个组织的杀手,你上次说的金二就是我杀得!” 他有些头痛的捂住了脑袋,说道:“我已经不记得我到底杀过多少人了,我也不记得他们的长相名字!” 他虽然喜欢杀戮,在别人看来他简直就是一个杀人魔王,但他性格同样单纯,他不喜欢说话,但他喜欢听别人说话,他认为听见别人说话,才证明自己活着。 他常常喜欢问夏苍一个问题“你说,明天我会活着么!” 这也是再问他自己,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也不知道死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在黑狱里面黑暗的日子已经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走到社会上,他才知道社会的庞大,在这个庞大的社会里,他的内心都在颤抖,他害怕,他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死,他觉得恐怕自己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有谁会记得他曾经存在过。 他是人,他是一个叛逆的少年,绝世的愣种,他只做他喜欢的事情,他认为对的事情,为了自己的女人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让自己去死,为了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与天下为敌。 有些人可能觉得他做事情不计后果,就像这次,他被国家定为通缉犯,但他不后悔,他是帮朋友报了仇,有些人恐怕觉得他很傻缺,但他就是这样,他就是一个做事情不计后果的愣种,就是一个叛逆的少年。 听着霍思傲将自己的经历讲完,高岚的眼圈也红了,搂着他腰身的双手不禁搂得更紧了,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没事,现在已经有我了,我陪你,我会一直陪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