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这个崇祯有点萌_第一百二十三章 屯田以人为本(求收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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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 屯田以人为本(求收藏) (第2/2页)

百五十石,为指挥佥事。指挥佥事允许给出县考童生六个名额。

    三百五十人,耕一千七百五十亩,入米一百七十五石,为指挥同知。指挥同知许县考童生七个名额。

    四百人,耕二千亩,入米二百石,为指挥使。指挥使许县考童生八个名额。

    孙元化、徐光启在这条下面注明,屯田童生同样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得到举人、进士的功名,在录取名额上可以适当向屯田仕子们倾斜;所授武职享受卫所官一样待遇,可以世袭,不参与出征,如果没有屯田或虽然交纳粮食,但实际没有种田(即粮食是购买的),则所授的武职、功名都可以取消等等;由他人冒名顶替代考的,依照大明王朝制度规定,实施连坐法,本人及顶替代考者,俱革除田地、功名,职位。有首告者,以一半充赏。

    胡子睿明白孙元化、徐光启搞的这个武职,为了增加屯田收入,在千户及以上的武职授予上是放宽了条件的,大明王朝开国的时侯,千户可是要管一千多号人的,至于在千户以上的指挥佥事、指挥同知等职位,人数要求更高;

    胡子睿批示道:“依孤看来,关于屯田官员与卫所官员的品级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徐光启针对胡子睿所说的补充了数条细则:新授指挥以下官员,俱用附近卫所名号,别称屯田职衔。如附近某卫所者,即衔称某卫所屯田指挥使,位在卫所官之下,屯田指挥同知、指挥使,位在本卫指挥同知、指挥使之下。

    若此地屯田官员既多,愿自行于紧要去处,设立屯卫衙门及屯学者,听其转移文书、档案,若有关于武职等级事,俱经由本卫的官员向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申诉。若涉及农田、土地、钱粮事宜,屯田官员经由各府、州、县、申详。如果遇到有迫切、委屈、复杂的事情,径自向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申诉,不关本卫所之事。

    屯卫所官员,除有军功世袭外,其余俱以耕垦入米为事。不在征调之列。其属下除自愿应募充兵者外;不许边境将官,用强勒充家丁,以致屯国人不安心,好事变成坏事。如有违反者,允许被害人向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申诉,如有查实,以国法论处。

    生员入学,俱纳入附近各卫、府、州、县总数。与考童生二十名,进学(进入府、县学读书,即考中生员)。一名;生员五名,科举一名。科举计二十五名。准加中进士一名。俟本学生员满二百名,别立屯学,设廩膳(由官府供给膳食)生员十名,增广(定员以外增加的)生员十名;如果四年开考一次科举的话,满三百名生员,设廩膳、增广生员各十五名;如果三年开考一次科举的话,满四百名,设廩膳、增广生员各二十名。

    廩生所用其廩膳银,待考试成功之日,财用充足,另用与他处。贡生举人进士如果要自行开立牌坊银两,俱按照两京十三省的例子,行文给原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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