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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许瑞(一更) (第3/3页)
点头:“不买成衣,这个钱就能买到更好的布,到时让我姨娘帮我做。” 叶棠采笑:“白姨娘女红定很好。” 褚妙画谦逊道:“还行,堪堪让我穿着不失礼。” 叶棠采对褚妙画挺有好感的,作为嫂子,她倒是想花点钱让她把及笄礼办得好好看看的,去年她的及笄礼就衣裳和首饰就花了二千两银子。 但她不能这么做,一是财不露眼,二是前面有褚妙书在那里比照着,褚妙画的及笄礼定不能办得比她好,否则又要闹得家里不安生了。 褚妙画笑着道:“我知道哪里的布便宜又好看,嫂子,咱们走吧!” 叶棠采跟着褚妙画穿过两条巷子,在一间普通的布庄前停下,二人走进去挑挑练练,老板娘热情地招待着。 “姑娘!姑娘!”秋桔突然扯了扯叶棠采的袖子。 “嗯?”叶棠采回头。 “外面是不是大公子?”秋桔说。 叶棠采一怔,转过身。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果然看到对面某间茶叶馆门前站着两名少年。 左边的少年一身湛蓝锦缎圆领袍子,长相明艳俊美,正笑容满脸地不知在说着什么,正是她的哥哥叶筠。 而右边的少年十七岁上下,穿着暗灰色的书生长袍,头戴缎制文生巾,典型的书生打扮。 他五官端正,算不得多俊美,不过是有几分清秀,难得的是气质儒雅,一瞧便知饱读诗书的学子。 看到这书生,叶棠采颤身一凛,全身的汗毛都要炸起来了。 此子不是别人,正是殷婷娘的儿子许瑞! 叶棠采没见过殷婷娘,甚至她是胖是瘦都不知道,一是叶承德把她藏得严,二是她和温氏都不想见。 但许瑞她却见过! 前生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不是这副打扮。 当时她在庄子病得迷迷糊糊的,已经快死了,突然听到有动响,睁开眼,模模糊糊的,只见有人走近。 当时他穿着栗色菱锦锦衣,腰间绑着石青色蛛纹银带,头戴金冠,纵然是他不甚俊美的容貌,在这样的锦衣玉带之下,也衬出了几分贵气和仪表堂堂来。 那时,离着叶筠来找她已经过了八九天,也是许瑞已经“认祖归宗”,当上了靖安侯府的公子的时候了。 他甚至连床边都没走近,隔了半丈,一脸厌恶地扫视着她:“以前瞧着明明那般美艳不可芳物,让人向往,现在怎么成了这副鬼样子?真是倒胃口。” 然后他就走了。 当时她还不知道他是谁,是秋桔走进来,一脸气恨地说:“这就是那个野种!那个许端!恶心巴拉的!居然说,以前远远地看过大奶奶你几次,思慕得很,现在特意来探望。无耻!下作!他……有没有对你如何?” “人家说倒胃口……” 前生的记忆,让叶棠采的眼眸一寸寸地变冷,许瑞,这个野种……不,他甚至连野种都不是,不过是鸠占鹊巢的无耻之人而已。 “嫂子?”褚妙画见她望着外面一动不动的,不由拉了拉叶棠采的袖子。 “二妹妹,我见到我哥哥了,走,咱们去打个招呼。”叶棠采笑眯眯地道。 褚妙画怔了一下,就点头答应:“好。” 二人出了布庄,走向对面街道。 叶筠和许瑞正在聊天,许瑞说:“大哥,这些天怎么都不回家,我娘都念你好几天了。她天天都煲着大哥你最爱喝的排骨山药汤,你就是不来。” 叶筠一怔,很是愧疚:“啊,你怎么不早点来告诉我?害得婷姨浪费这么多心血。” “我娘不是怕你学习忙么?”许瑞一脸无奈地笑了笑。 叶筠也是有上学的,他上学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叫做明山书院,在京城颇有名气,以叶筠的资质和学问,人家都不愿意收,是叶鹤文塞了钱才进去的。 叶筠不喜欢念书上学,但家里逼着,没办法,只得念。 这几天叶筠一下学就跟几个朋友到外面游玩,已经很久没去松花巷了。 现在听得许瑞说他学业忙,便讪讪地笑了笑:“这是哪里的话。” 许瑞说:“今天一早出门,我都闻到厨房里的山药排骨汤香味了,大哥,咱们快回去吧!” “好好。”叶筠听着便连连答应。 “啊,哥哥,你要去哪里喝汤?我也去!”一个娇笑声响起。 叶筠和许瑞一怔,回过头来,接着许瑞便是倒抽一口气。 只见一名瑰姿艳逸的少女走来,笑语盈盈的,少女眉目生晕,姣若桃李,媚若娇花,世间好颜色尽在她身上,一瞬间只感到周围的景色都模糊了一般,只剩下她的身影。 随着她的脚步,暗红绞花水华裙划出风流旖旎的弧度。 许瑞看着叶棠采便是呆住了。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叶棠采了,因着自己娘的关系,他自然要了解清楚对手是什么样子的。他暗中见过叶棠采和温氏几次,第一次见叶棠采,他就被她惊艳住了。 ------题外话------ 二更在1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