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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克拉克,切他中路 (第1/3页)
克拉克最近取消了一切课外活动,不止是跟大表哥请假,从人肉沙包的悲惨生活里解脱出来。 他还中止了橄榄球队的训练,除了晚上准时前往大都会打卡签到,白天基本上都在莱克斯的宅邸切磋击剑技巧,或者一起去牧场学习马术。 连养父乔纳森都很奇怪,克拉克什么时候喜欢上了骑马? 殊不知,他的儿子只是为了在比赛中取得优异表现,成功赢下女神芳心。 换成以前的克拉克,可能不会如此主动。 畏缩不前,怀疑自我,才是处于青春期的超人最常做的事情。 但接受过大表哥调教后,克拉克的心态发生了改变。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名花虽有主,我可以帮忙松松土……” 克拉克嘴里念叨着从大表哥那里学来的经典格言,身体前倾,低伏在马背上,驾驭着撒开蹄子飞奔的赛马。 “克拉克,也许你真有这方面的天赋……” 莱克斯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努力收敛着脸上的惊讶表情。 他头一次发现,这个在学校里被人叫做“书呆子”的家伙,居然有着远超常人的学习能力。 三天的时间,交给普通人最多只是学会骑乘姿势。 可放在克拉克这里,已经能策马奔腾,做出一些高难度的动作了。 “这样的水平,有资格参加马术比赛吗?” 克拉克跑了两圈,扯住缰绳。 缓缓地挺直腰背,降低赛马速度。 “如果只是报名普通的竞赛和障碍赛,那应该没什么问题。” 莱克斯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摸着下巴,沉吟着说道。 通常来说,马术比赛会有多个项目。 比如盛装舞步赛,耐力赛,绕桶赛等等。 主要是考验骑手的能力,以及制造具有观赏性的节目效果。 那些对技术有一定要求的项目,克拉克没有必要去浪费时间。 但像是速度竞赛和障碍赛,这种难度相对较低,适合新手的项目,则可以报名。 如果能拔得头筹,就可以赢得女神的青睐。 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孩子?会拒绝大出风头的明星人物。 这也是学校里啦啦队长和四分卫?如此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你还需要一匹好马。” 莱克斯补充道。 并不是随随便便找一匹野马,就可以在赛场上奔驰疾跑。 正规的比赛?对赛马的体重、性别、年龄都有着严格要求。 小镇上的竞赛?可能没那么夸张,但至少得是一匹合格的赛马?而非随便套个绳子抓来的野马。 “这可能是一个大问题……” 克拉克挠了挠头,他连一身像样的骑士装都没有?更别提上等的赛马了。 “我家养的那几匹?它们都住在大都会的马场里,一半会儿也调不过来。” 莱克斯有些犯难,他的父亲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心爱之物被托运到一个小镇上?参加一场没什么名气的马术比赛。 用对方的话说?就是“这会损害卢瑟家族的颜面和荣誉”。 赛马是一项古老的运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 而后被英国发扬光大,成为一种贵族圈子的时尚行为。 近几年来,养马、赛马深受大都会上层阶级的青睐,变成了新兴的炫富手段。 一匹上等的纯血马?比起现代化的高级跑车只会更加昂贵。 需要雇佣专门的人工和饲养,以及购置场地等等。 那帮有钱人最喜欢弄出来一些有门槛的休闲活动?希望以此把自己和穷人划分出清晰的阶级。 游艇,跑车?私人飞机……都是类似彰显身份的专属物品。 “也许教父会有办法,我记得他一匹拿过世界场地障碍马术锦标赛冠军的纯血马?它叫……闪电巴里?” 莱克斯摘下头盔?翻身下马?忽然想起来了。 他没什么朋友,所以对克拉克格外重视。 “那我等下去问问。” 倘若换成别人,克拉克兴许就此作罢,不愿再去麻烦莱克斯。 但如果是大表哥,那就值得一试。 大家都是亲戚,借一匹马应该没问题。 “闪电巴里?直接骑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