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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上古秘闻 (第2/2页)

落先进技术带回自己的部落。
    这些人,则被尊称为先知。
    由于蛮荒世界凶险莫测,但凡能游历大荒的存在,无不是集力量与智慧于一身的超强者。
    任何部落。
    遇到这样的存在,基本都会将其当做贵客迎接。
    而先知的到来,往往也会带来更先进的技术,让整个部落的生产力,都产生极大的增强。
    举个例子。
    黑石部落用兽骨磨制武器的技巧,用草药疗伤的技巧、缝制兽皮衣的技巧,搭建房屋的技巧,都是百年前游历路过的先知所授。
    若没有先知传递智慧,或许如今黑石部落,还停留在茹毛饮血阶段,甚至可能早已覆灭。
    可以说。
    在大部分部落老人的心中,先知的地位比族长、大祭司还要更加崇高。
    毕竟。
    任何一位先知,若是愿意待在自己的部落里,都能享受最安稳的生活。
    不但没什么生命危险,甚至还能优先品尝最肥嫩的烤肉,享用最强壮的大屁股女人,妥妥人上人,甚至有可能活到寿终正寝时。
    但是。
    他们毅然选择放弃优渥的生活,孤身行走在茫茫大荒中。
    没有遮风避雨的房屋;
    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援;
    没有大屁股女人暖床;
    甚至就连睡觉时,都睡不安稳,随时有可能被凶兽袭击。
    如履薄冰,如芒刺背。
    稍有不慎便可能遭遇不测,埋骨青山,甚至连一方坟茔,一块墓碑都是奢望。
    如此品德。
    可称为圣贤,可称为伟人,有资格承受所有部落的膜拜!
    而这。
    也正是王秀被大祭司认定为先知后,整个黑石部落的人,都对他叩拜的原因。
    没办法。
    
            
                        整个黑石部落的人,都是听着先知的故事长大的,甚至有不少原始人的理想,就是长大后能成为先知。
    这种尊敬、信仰,是刻在骨子里的。
    至于为什么王秀刚现身时,那些原始人们没往先知上想。
    原因很简单。
    因为王秀实在是太干净、太整洁了,压根就不像是人类。
    传说中的先知,基本都是穿兽皮衣,蓬头垢面,身上轻轻一搓就能捏出丸子的,皮肤也都是偏棕黄色。
    由于一路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看起来甚至可能比普通原始人,还要更狼狈。
    而王秀呢!
    衣冠楚楚面如冠玉,皮肤光滑白净。
    在原始人的固有观念里,压根就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类。
    哪有人长得这么好看?完全不合理!
    相比于人。
    他们的第一反应:这怕不是什么人形妖兽吧!
    好在。
    有着灵犀符的存在,没有造成误会。
    此外。
    从大祭司口中,王秀也得知:即便是传说中的先知,也并不懂符箓之术。
    只不过王秀施展的符箓之术,与百年前上一位路过黑石部落的先知,所施展出来的草药疗伤术一样,都拥有无比神奇的效果。
    而且这种技术,大祭司无法理解,一切无法理解的技术,都归属于先知!
    对此。
    王秀并没有过多解释,而是默认了。
    毕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从另一个世界降临,拥有远超这个时代的先进技术,王秀与这个世界的先知相比,含金量只会高不会低。
    此外。
    那些原始人将王秀误认作先知时,身上冒出的金光,也让王秀很感兴趣。
    孕养灵魂之力;
    加速神识恢复;
    甚至似乎还有强化精神、悟性之效。
    这些金色光点的效果,与传说中的‘信仰之力’实在太像。
    或者说。
    这些金色光点,应该就是信仰之力。
    只不过未来世界的信仰,基本都被各大顶尖教派高层瓜分。
    以王秀的实力和地位,根本没资格去沾染争夺。
    但是。
    这个蛮荒世界,却让王秀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
    既然冒充先知能收获信仰之力,那如果他真正担负起先知的责任,帮助黑石部落繁衍壮大。
    甚至去接触、寻觅更多的原始部落,成为他们共尊的先知。
    会不会得到更多信仰?
    甚至借助这些信仰之力脱胎换骨,打通一条至高封神之路?
    想到这里。
    王秀便感觉心中火热。
    这条大道,理论上完全行得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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