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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咱干不出这种不要脸的事 (第1/2页)
还有谁能听到? 就算听到,也回不过身来了。 这就象是人潮涌动中,就算背后是亲爹在喊,也回不了头。 战场就是绞肉机。 吴争率三百多人反冲锋。 说心里不怕,那是假话。 不仅吴争怕,手下三百多老兵哪个不怕。 怕是一回事,冲不冲是另一回事。 老兵不象新兵,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称。 称得是自己该不该去死,值不值得。 老兵也会溃逃,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该死,或者死了也是白死。 老兵不会逃,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必须死,如果不死,会生不如死。 所以,他们坚定地追随着吴争,去死。 这场战斗并不如预料的可怕。 双方都有优势是劣势。 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打了吴争一个措手不及。 引起了吴争部下的骚乱。 也使得始宁街的所有布置白费。 可吴争也有优势。 首先总的人手,并不处于劣势。 以一千对七百,还占着便宜。 其次,虽然反冲锋的人数不多,落了下风。 但也属出其不意,鞑子显然没有预料到吴争会率军反击。 当然,这不具备本质优势,改变不了战场格局。 但有一点,吴争有着先天优势。 地利! 始宁街道狭窄,鞑子骑兵无法一排涌入。 吴争所部接敌,用不着面对七百人,最多只有三四人,这是其一。 其二,也是歪打正着,吴争率部反击,无形中起到了与敌胶着的格局,这使得鞑子优秀的射术无用武之地。 其三,最为重要。鞑子之所以没有继续以骑兵优势,向明军发起冲锋,不是他们仁慈,而是之前一战,始宁街上乱物纷堆,毛竹、石块、条木、火油罐碎片,那是狼籍一片。 骑兵冲锋?就就是自己找死。 有这三点,吴争以三百多人向鞑子反冲锋,看似惊险,但实际却不然。 最多是狭路相逢而已。 鞑子不傻,他们迅速作出调整。 调整就是下马。 没有速度的骑兵,还不如步兵。 就象没有子弹的步枪就是烧火棍一样,不,还不及烧火棍。 因为烧火棍抡起来砸人,还趁手些。 这样双方就无所谓优劣势了。 剩下的就是用刀说话。 真正交战的只有双方前列的十几个士兵。 只有等前面的士兵被砍死,倒下之后,后面的人才能递进。 这很残酷,但很公平。 原卫所的士兵速度很快,他们从北半街的屋顶向南爬行。 到了南半街,骤然发动了箭袭。 从上至下,面对着近在咫尺,拥挤成一团的鞑子。 几乎不用瞄准,就箭箭着肉。 鞑子是骑兵,轻骑兵。 没有装备盾。 除了身上的皮袱子,装备并不比明军好。 被明军突然袭击,一下子就有数十人中箭倒下。 可鞑子的反应同样快。 数十人倒下后,产生的空间,已经足够他们从背上取弓,然后弯弓搭箭了。 第二战场由此开辟。 前面是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