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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村庄遇人 (第1/2页)
常威愤而杀人,并且嚣张的留下杀人血书,城里的倭寇又怎会没有反应。 大批军队出城,循着常威离开的方向追击而去。 这样一来倭寇的注意力就全在他的身上。 由于他是往外逃,而不是躲在城中,所以倭寇并没有在城里闹,这也正中常威下怀。 一者杀人为泄愤,二者留血书挑衅倭寇。 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向倭寇立威,把倭寇的怒火集中在他个人身上来。 他可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冲动,接着给城中之人带去麻烦,而麻烦意味着会死人。 倭寇就没有把国人当人看,烧杀抢掠一样都没少做,跟倭寇讲道理,那无异于跟屎讲饭菜多美味。 恶心。 经他这么一闹,再由亲眼目睹者传播,到是让佛山居民知道了他这么一号人物。 一时风头无两,名声急剧攀升,这到是常威没有料到的。 他杀人不是为了名声,只为胸中一口气,一口万万人都想用血来平息的气。 都说匹夫无脑,做事不计后果。 但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如果这样的匹夫能杀尽倭寇,那常威愿意做这样的匹夫。 五步之远,他自认一步都还没有走出去。 真正走完五步,那应该是倭寇尸骨润汉土,抛尽敌血染黄沙。 这才是他这个匹夫要走的五步,若是不够,那再多走几步也无妨。 常威杀人后就往高山密林里钻,至于所在的地方是何处,那已经不是他该在意的事情。 仗着强悍的实力,常威穿过密林爬到一座小山顶。 极目望去可看到大批倭寇出城,边三轮,汽车都有四五架,更有军犬被牵着向他所在位置寻来。 白边红点的姨妈巾在风中飘荡,常威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转身继续往密林里钻。 “早晚有一天让你们连尿布都不敢扬起来。” 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被敌人追着跑,本身就不是什么好听的事情。 常威胸中杀意未散,反到变得更加浓烈了几分。 他也想回身仗着实力杀个痛快,但常威的头脑很清醒。 蚁多还能咬死象,他又不是真正飞天遁地的神仙,被几十条枪指着也会死。 仅半天的时间,他翻过几座山,淌过一条河,早已远远的把倭寇甩开。 就是军犬也没办法跟上他的速度,想捉到金钟罩满级的他,非得布下天罗地网不可。 再次前行了一段距离,穿过树林后眼前豁然开朗,入目所见再不是山林。 只是常威却开心不起来。 眼前是一个村庄,约有几十户人家的样子,但常威没有看到人,一个都没有。 倒塌的房屋,很多还保留着被火烧过的痕迹,一见就是人为。 常威沉默着,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除了兵灾再无第二种可能。 这样的惨剧遍布大汉国土,只要有倭寇的地方就不会存在完好的地界。 他们屠村,更敢屠城,就没有倭寇不敢干的事。 累累罪行简直罄竹难书,死在倭寇手中的大汉子民不计其数。 就是这样的罪行,在后世居然还有人为他们发声,还愿意原谅他们。 这些人也不问问先烈答不答应,死在倭寇手中的万万亡魂答不答应。 他们有什么资格,怎么敢去原谅。 数典忘祖之辈,非膝软水凉者难以为之。 想及此处常威吐出胸中一股郁气,更加坚定了往后要做的事。 有人以为书本或是影视中的这段历史就很惨,但现实与亲眼所见比之惨几倍。 “这是国家民族的悲哀,更是四万万国人的悲哀。” 他走进村庄,把那灾祸后的遗址看得更清楚些,仿佛要将其印在脑子里,刻在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