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道行纪_第一卷 步途 第五十五章 尸鬼与妖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卷 步途 第五十五章 尸鬼与妖魂 (第1/2页)

    苏羽!

    苏师兄!

    许小素和叶薇婷二人正向着阁楼这边赶来,突然传来了一道巨大的声响,那是阁楼坍塌的声音。

    一时间,府中后院之中,所有下人都被那巨大的声响给吓得匆忙逃出了庭院,一些下人还直接惊慌地逃出了谭亭府。虽然下人们都知道今天会有大事发生,可是这动静也实在太大了些。

    哪怕就是谭亭府附近的许多民居中也能听到这阁楼倒塌时发出的巨大声响了吧。

    会不会出事了?

    他管了我谭家多年,也该去了,既然他贪了那口腹之欲,今日借天一峰那些愚蠢的剑修之手除了他也正好。

    黑暗中,两道身影正站在谭亭府最高的观星楼的楼顶之上,一人身材窈窕完美,一人身材孔武有力。

    若是从声音辨别,苏羽肯定能听得出正是谭家夫人和谭家老爷,可是那两道身影与今天在大堂上看到的身影区别极大。

    供养妖魂为天下所不容,若是有天一峰的弟子再死在府中,引来专人到府中彻查怎么办?谭夫人说了一句,黑暗的夜色之中,无人能看得清她的神色,不过语气中却是带着浓浓的担忧。

    嗯

    谭老爷沉吟片刻,若那无剑的小子被黑妖杀了就说鬼祟相斗,天一峰的剑修上前参战,力有不逮,其余的我们不知详情。

    就在这时,一道极亮的绿光亮起,接着一道巨大的坍塌声响传来,黑暗的夜色之中,不远处的阁楼居然又垮塌了一座。

    二人皆是一惊,心中一阵惊讶,在二人眼中,苏羽与黑妖实力悬殊,根本不必要闹出如此巨大的声音。

    黑妖嘴馋,想要食用修行者的阳气,便让二人寻了个鬼祟入宅的借口引来修行者,然后它便去勾一只小鬼过来,以免让前来驱鬼的修行者生疑。

    但是二人没想到这小事竟然会招来天一峰的弟子。在接到官府的通知后,谭老爷便想将错就错,借天一峰的刀,杀黑妖这个鬼。

    苏羽是天一峰的弟子,若是黑妖杀了苏羽,定然会招来天一峰的怒火,到时候它必然落得魂飞魄散的下场。

    只是谭老爷没想到这无剑的小子居然可以与黑妖对上数招。

    不过也无妨,若苏羽能杀黑妖最好,若不能杀自然也会有其他修为更强的弟子来诛杀黑妖,这样自己就可以真正地脱离这位虽然带给自己财富却一直坐在自己头上的鬼祟的魔爪了。

    供养妖魂?我们是供奉妖魂,终于,此事过后呵呵

    想到此处,谭老爷便忍不住想要笑出声来,因为自己终于可以成为谭亭府的真正主人了,不,应该称作为谭府,自己从此便是谭府的主人了。

    突然,谭老爷闻到了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血腥味迅速地变得越来越浓郁,就好像是把鼻子凑近血腥用力闻一般,非常浓郁。

    谭老爷想转头看看血腥味到底是从何处传来的,结果谭老爷居然不明所以地发现自己倒了下来。

    不是,不是自己倒下了,而是自己的头从脖子上掉了下来。

    谭老爷渐渐充血并变得模糊的视野刚好看到自己那具无头的尸体。

    刚才那阁楼垮塌的声音过后,再也没有太大的声响传来,这时候,头颅落在瓦片上时发出的声音非常明显。

    啊

    一道刺破夜空的尖叫声响起。

    同时,一道极亮的剑光亮起,向着谭夫人这边急速而来,仿佛一道闪电一般。

    只见剑光几乎是擦着谭夫人脖子而过,而此时一道如夜色一般黑暗的火焰剑刃正好落在剑光之上。

    铛!

    明明只是剑与元气相撞,却发出了一道极其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那道元气刃化作了最纯净的元气回归于自然之中去,许小素的剑虽然在颤抖,却也没有丝毫的偏移,所以谭夫人的脖子算是保住了。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惊吓声。

    苏羽看着那道黑色的身影笑了起来,笑得十分开心,因为他明白了,原来自己在书上不经意看到过的养鬼竟然真的存在,原来,这才是谭夫人受惊吓时的真正叫声。

    看了看屋顶上那具无头的尸体,苏羽没有他自己想象中的那种惊恐或是恶心,而是十分的冷静,甚至他觉得自己还有些意外,想不到这谭老爷居然不是一个矮地瓜,而是一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的男人。

    他来了!

    黑妖狞笑一声,身影便瞬间融入了黑暗的天色之中。

    黑妖畜牲谭老贼还有这个贼婆娘通通都该死,你们这些仁义不分的什么狗屁上仙若敢拦我,我也定杀不误。

    一道极其洪亮的声音在空中传出,府邸中昏暗的烛光瞬间便全部熄灭,这一下整个谭亭府都陷入真正的黑暗之中了。

    这哪是小鬼啊?黑妖你竟害我谭家!

    谭夫人一听到这到不知何处传来的声音,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屋顶上,顺着斜斜的屋顶滚落下来。

    谭夫人所在观星楼本就是最高的楼,一般的楼层都是两层,观星楼足足有二十多米高,这就是大概有八层楼高,谭老爷那滚落的头颅落地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