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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接地气 (第2/2页)
疼,就连笔墨砚都俗的满是金银气息,没有你在江南买的雅致低调。” 周书仁抽了抽嘴角,他也没想到姚哲余会这么接地气,送的礼太直接太俗气了,这和他想的出入有些大,“可能男主觉得我们是农户出身没见过好东西,所以不如俗气的金银更直观。” 竹兰乐出了声,“看了礼物,我才想起姚哲余的佩戴,玉坠都是镶金边的,束头发的簪子也是带金的呢,我觉得这应该就是姚哲余的审美,你不是说他是老侯爷养的吗,老侯爷是武将爱金银,说不准是从小影响了姚哲余的喜好呢!” 不过,这要是男主真品味,只能说随了武将老侯爷的审美,如果是装的,心机深沉啊! 周书仁拿过竹兰手里的金镯子,恩,压手真够沉的,“这些重新融了能做出三套空心首饰。” 竹兰都收拢到一起,“等到平州我就都给融了,这半斤重两个大金镯子,带出去丢人啊!” 周书仁看着眼前的砚台,太俗了,他虽然不喜茶,可品味是有的,“这个压箱底吧!” 竹兰偷笑,周书仁才不会用呢,语气里满满的嫌弃,不过,光金首饰就有一斤了,换算成银子一百两呢,“侯府有钱啊,姚哲余要是每次来都送这么重的礼,随时欢迎男主借着咱家接近隔壁。” 周书仁捏着竹兰的鼻子,“想的够美的,也就第一次送这么重的礼,下次就没这么好的事了。” 竹兰心想太可惜了,一天就进账一百两啊,这笔钱还是王茹带来的,万万没想到啊。 下午竹兰睡觉是被香醒的,坐起身闻了闻厨房的方向,“李氏在厨房做什么呢?” 周书仁没睡,一直受着香气的煎熬,“不知道,闻着怪香的。” 竹兰穿鞋下地,开了门嗅了嗅,骨头汤的味道,等到了厨房,李氏正在调馅料,竹兰问,“晚上包馄饨?” 李氏摇头,“娘,我调的是月饼的馅料,我想着熬骨头汤,用骨头汤调,味道一定不错,娘,你要尝尝吗?” 竹兰吃过不少月饼,咸蛋黄的,五仁的,枣泥的等,可对于做饭一窍不通的她,真不知道馅料怎么调的,闻着怪香的,应该很好吃,尝了一口眼睛亮了,甜而不腻又尝不出骨头汤的味道,起到了中和的作用,“味道不错。” 李氏心里欢喜,在家里婆婆做饭不咋地,却是会吃的,婆婆说好,她的馅料就成功了,“这是甜口的,还有肉馅的,娘,今晚吃馄饨还是骨汤面条?” 竹兰有些纠结,两个都想吃,“用骨头汤打底,骨汤馄饨面。” 李氏,“........” 婆婆就是婆婆,这也能混到一起吃。 周家男人多,馄饨要包不少,竹兰嫌弃包馄饨费劲,馄饨没包多少大部分都是面条,一家子吃的也特别香。 时间飞逝,一个星期转眼就过去了,天也早就放晴了,放晴后天气的确如周书仁所讲,气温降了不少,竹兰的舒服日子来了。 同时姚哲余也用实际证明,的确时常来周家,一个星期就来了两回,周家村都知道竹兰家的贵客了。 唯一让竹兰意外的事,王茹竟然没出门偶遇,有的时候真不抗念叨,竹兰嘴里刚念叨完,王茹就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