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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官威 (第3/4页)
能过堂,徐大人,是否如此。” 徐典史一直看热闹,没想到县丞突然问他,瞟了一眼唐承发后道:“确有此事。” 此话一出,局势急转直下,唐承发目瞪口呆,这句话对于他犹如晴天霹雳,违抗坐堂官的明令便是大罪。 “昨日分明是…。” 唐承发急切的说到一半,却又张口结舌说不下去,昨日县丞衙署的一名皂隶过来通知他,说今日可以放告,现在看来,完全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可怜唐承发开始还以为是选择讼状的把柄,其实连放告本身都是一个坑。 唐承发全然不知杨知县说不放告的事情,实际上杨知县是私下吩咐县丞的。 因为官司词讼有利可图,所以留下讼状给下任是一种潜规则,就是向接任者的让利之一,以便顺利交接其他很多不好交代的事情,所以这种事情,杨知县当然不会大庭广众的说。 当时在场的只有县丞和典史,县丞代理县事,徐典史不在其位,不会主动去找承办房叮嘱。 所以只要县丞不跟承发房说,那唐承发就不可能得到信息。 而唐承发并未经历过知县交接,昨天又接了那皂隶的口头通知,被县丞利用了机会,生生给他安了一个公然违抗坐堂官明令的大罪。 而偏偏代理知县确实说了这话,唐承发想找知县告状都不知如何说,即便他豁出去了,越级向安庆府衙申述,事情却会牵扯到代理知县,又涉及到官场让利潜规则,唐承发是绝对赢不了的,反而还会被安庆府重处。 而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县丞摆明要对付自己,就算说了昨天那皂隶过来通知放告的事,也是无凭无据,县丞可以一口否认,顺便再给他戴一顶血口喷人的帽子。 也就是说,县丞挖的这个坑,无论今日唐承发如何应对,都是要掉到里面去的,要怪只能怪自己没问皂隶要文书。 县丞看着猎物掉入陷阱,依然神色如常道:“承发房典吏将在堂官明令当做耳旁之风,玩忽职守不可饶恕,当惩戒以儆效尤,来人,杖责二十!” 县丞大权在握一声令下,几个皂隶上来顺溜的拿下唐承发,这几个皂隶都是县丞衙署的人,他们不怕承发房报复,加上平常就跟这唐承发有嫌隙,毫不手软的当众脱了唐承发裤子,拿起水火棍照屁股就打。 唐承发挨了两下就开始尖声哭叫,啪啪的棍棒着肉声音不断,直到二十杖责打完,唐承发烂泥一样摊在了地上,屁股上血肉模糊。 除了唐承发的喘息,堂上落针可闻,堂下司吏衙役噤若寒蝉。 明代初期讲究权力制衡,知县权力有限,连吏员都不能任免,但吏员的考评和惩处全在知县,明中之后知县权力完善,除了对佐贰官客气点,有些知县甚至连典史也敢杖责。 衙役地位低下就更不用说了,知县对罪犯的刑罚只能到苔,但明代对吏员皂隶十分严苛,知县对属下的惩罚不属于法律,只算内部流程,倒可以随便杖责,明代被堂官打死的衙役比比皆是,从这个角度比较起来,衙役的地位还不如罪犯。 “唐承发算是完了,县丞可是还要在桐城三年呢,如今跟他撕破脸了,新来的知县也不会为个唐承发得罪佐贰官。” 焦国柞说着摇摇头,满脸的幸灾乐祸。 “唐承发完了?” 庞雨不由有点心痛早上的银子,“他妈的早知道晚点送,那银子还没管到十分钟。” 庞雨不太懂明代衙门,但唐承发这次当众丢脸,在衙门中的威望绝对是一落千丈,日后若是没有有力的支援,在桐城绝难翻身了。 听堂上县丞得意的声音,“架走,让家眷领回,在家自省十日。” 县丞官威大发,把权限用到最大化,也亏得县官没有权力直接任免吏员,否则唐承发绝对职位不保。 县丞看也不看地上的唐承发,由得三个皂隶架下堂去,让唐承发光着屁股穿过堂下人群。 唐承发被打得全身瘫软,神志已经模糊了,软软的不能受力,走过庞雨身边时,左边的皂隶手上滑了一下,唐承发身子差点掉地上。 焦国柞只觉得眼前一花,庞雨已经赶到那边,帮着那皂隶把唐承发抬着,口中说道:“兄弟小心,我来帮你。” 那皂隶松手道:“那庞二傻你来。” 庞雨也不生气,点头哈腰的答应了。 因为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