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官道_第五十二章 小官司(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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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 小官司(下) (第3/5页)

次爆发出热烈地掌声,雷浩看着唐逸走出会议室的背影,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

    延山人民法院对张小光一案重新审理,不几天就进行了判决,不但维持正东建筑为主体责任的认定。判决正东建筑应支付的生活费反而加到了五万元。

    李大勇一方没有再提起上诉申请,因为这件案子有北京法律专家旁听,并给出了重要意见,认为工伤应实现无过错补偿原则。这一原则地核心内容是,无论工伤的引起是否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过错,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李大勇的辩护律师见到张教授就蔫了,搞法律的,知道张教授在法律界的地位,他读过张教授的法律著作,甚至听说张教授在国家立法上都有一定的话语权。他哪还敢提什么上诉不上诉,只能怪李胖子倒霉,国家现在开始重视农民工利益,堂堂地北京法律权威也会下来就这个课题搞调研,撞到枪口上,没有办法的事。

    接下来一次司法系统的会议上,潘万长及检察院的工作更被雷浩点名批评。当然,不会是因为张小光一案了,随便找个由头发火还不简单?

    潘万长也是一肚子委屈,抗诉这件事是李县长暗示的,他们常委之间闹矛盾。自己却成了出气筒。更气得就是李胖子,没有他,也搞不出这么多事儿,想想幸亏李胖子送自己的钱没有收,看风头,大概是有人想动李胖子了,自己没掺和进去就是万幸。简单地讨论了拟定的几个议题后。陶书记就准备宣布散会,这时雷浩拿出了几份文件,笑道:“临时加个议题吧,昨天晚上我刚刚拿到的。司法局劳动局几个部门联合拟定的《延山县农民工劳动合同保护条例试行办法》,我看了看觉得还行。”说着就分发给众常委。

    陶书记怔了一下,手又习惯性的在秃头上摩挲,却没有说话。

    李县长拿起茶杯,大口喝水。眼睛看向了唐逸。

    在座地都知道唐逸前几天在法院慷慨激昂的讲什么“法治社会”。而平时低调的雷浩突然变得高调起来,搞突然袭击。本来没列为议题的文件拿到了桌面上,说明他至少得到了唐逸的支持。

    在座的常委拿着文件看,却谁也不说话,近来的常委会气氛有些怪异,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尤其是唐逸,本都以为他和李县长走得近,可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张小光一案,好像他和李县长都干预了,而且成了对立面。

    陶书记摩挲秃头地手时快时慢,说明他对眼前的局势也有些迷惑。

    唐逸翻着文件,出乎大家意料的,他首先发了言:“这份文件很好,近年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国家地重视,估计近年就会有立法解决农民工的三难问题,而三难的第一难就是讨薪难,为什么讨薪难,就是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很多无良的私企,独立法人就是不和农民工签订合同,嘴里说一套,背后作一套,都说讨薪难,难于上青天,这句话没有一点夸张。”

    说着唐逸就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摞信,放到了桌子上,“这些,都是农民工反应讨薪问题地上告信,大家看一看,一封封,一件件,都浸透了老百姓地斑斑血泪,我看了心在滴血啊!”

    拿起最上面一封信,“这是大合刘庄一名农民的信,他是名五十多岁地老人,在建筑工地干了半年。五十多岁!锄泥搬砖,作最累的活!为什么?就是为了给刚刚考上大学的儿子交学费。可是结果呢?到了支付工钱的日子,一分钱拿不到,甚至白条都没给打一张!知道吗?他的小闺女为了给哥哥凑学费,去南方打工,现在在做什么?在做按摩女!说白了就是妓女!那是我们延山的姐妹啊!被南方商贾压在身下玩弄!我们这些人在做什么?我们是延山的父母官吗?我们有罪啊!”

    唐逸说得动情,眼睛都红了,想伸手拍桌子,终于忍住。

    常务副县长王红梅是个女干部,更为感性一点儿,拿出手帕递给唐逸,唐逸摇摇头,勉强对她笑笑。

    姚书记有些不自在。他主管办公室,信访局的信落到了唐逸手里,而且在常委会上扔出来,脸上就挂不住,黑着脸道:“唐书记说的对,这件事是我地失误,没有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

    唐逸摆摆手:“现在不是追究谁的责任,要说责任,我们延山班子全有责任!而且问题并不是我们延山独有,全国都存在这个问题。我们要作的就是亡羊补牢。”

    姚书记本以为唐逸是又找机会打击自己,却不想他反倒替自己说话,不由得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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