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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约翰逊 (第3/3页)
线,望向吧台那边独自饮酒的墨镜男。 绝大多数人类女性看见他这张脸不是一脸嫌弃就是落荒而逃,没有一个人会像她这样微笑以对,眼睛里没有厌恶,也看不到恐惧。 这让他想起一个人,一个不愿意想起,不愿意触及的人。 他举起杯子,把里面的酒水一口气喝下去。 唐岩看出他的情绪有剧烈波动,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谭真没有跟他讲心事,对吧台那边独饮的墨镜男抛去一个眼色:“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个人应该是云蒙佣兵团的雇佣兵。” “云蒙佣兵团?”唐岩皱着眉头喝了一口酒,这让他想起田蕾的事情。 那个身世可怜的女孩儿正是因为云蒙佣兵团的恶行,最终沦落到奴隶贩子手上,被卖给粉红天堂。 从时局角度来讲,云蒙佣兵团是一支活动在济城至琅琊聚居地区间的佣兵团体,比较宝石城的黑手佣兵团要强大的多。 外界讲云蒙佣兵团十分守信,只要客户付足银钱,他们便会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从来没有毁约、拖延、欺诈等情况发生。 然而根据田蕾的讲述,云蒙佣兵团的人拿走了她父母的研究成果,却没有遵照约定与吴西联邦共和国的人战斗,反而将她卖给了奴隶贩子。 是田蕾在撒谎,还是云蒙佣兵团欺世盗名? 还有,云蒙佣兵团的人来宝石城做什么?这里可不是他们的活动区域。 就在唐岩眯着眼睛思考有关云蒙佣兵团的事情的时候,门口闪进一个人来,与那名侍应生说了几句话后直接朝着三人所在位置走过来。 “唐先生?”不地道的普通话将他惊醒,看向站在桌前的男子。 “我是流浪客酒吧的老板,你可以叫我约翰逊。”说话的同时,男子伸出右手。 大鼻子,很醒目的大鼻子。 好像欧美人都有一个性感的大鼻子。 大胡子,从鬓角一直铺满下巴的大胡子。 好像欧美人很喜欢蓄胡子,一点不认为那叫邋遢,反而认为是性感。 总之约翰逊最让人过目不忘的地方就是他的大鼻子与大胡子。 当然,他的嗓音也很有特色,十分低沉,浑厚有力。 “唐岩。”唐岩站起身跟他握了握手,然后介绍自己的同伴:“她是采薇,这是谭真。” “采薇小姐,很高兴见到你。”约翰逊没有像电影里的外国人那样亲吻她的手背,只是很有礼貌地用指尖触碰她的掌心,然后转向谭真,毫不在意尸鬼丑陋的皮肤,跟他用力地握了握手:“你好。” 谭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一阵才松开右手,回了一句:“你好。” 见礼完毕,约翰逊打量一眼身后。 侍应生正在与新来的客人交谈。 他沉吟一下说道:“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三位跟我来吧。”话罢推开旁边一扇小门,进入后方走廊。 唐岩三人从坐位起身,跟在约翰逊身后往前走。 当嘈杂的声乐被房门掩盖,谭真说了一句话。 “外面那些摆件都是西方世界的东西吧,我很好奇你是通过什么渠道搞来的。” 波本酒、白兰地、鸡尾酒杯、酒吧椅、腰门、绿橄榄……这些东西放在核子战争前的琴岛市可是很偏门的东西。 在核子战争结束后的废土时代,约翰逊能够建成这么一家欧美范儿十足的酒吧绝对不是一件容易事。 咚…… 脚步声在楼道口停止。 约翰逊回头看了尸鬼一眼:“我想……宝石城里的人应该都知道我来自什么地方。” 就像他说的一样,绝大部分宝石城居民都知道他是什么人,有什么故事。 约翰逊是一个美国人,他之所以远渡重洋来到亚洲大陆,目的是为寻亲……反正别人问他为什么来到异国他乡,他是这么回答的。 约翰逊的高曾祖父(曾祖父的祖父)在核子战争爆发前是美军的一名空降兵,参加过对华夏国的战争,空降于内陆地区。 很可惜这次行动没有成功,华夏国军方击溃了美军部队,很多空降兵被俘。